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法官若在宪法之外寻找答案,便只是在审视自己,而非其他。
市场比政府更能高效地分配资源,但它并非完美无缺。
财富最大化并非唯一的价值,但它是一个重要的价值,而且是普通法倾向于促进的价值。
普通法是一个随着时间推移而演变的规则体系,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经济条件。
法官是人,不是神谕者,他们的决定受到其背景、经历和意识形态的影响。
市场比政府更有效地分配资源,但它并非完美的分配者。
财富最大化并非唯一的价值,但它是一个重要的价值,并且是与普通法最系统相关的价值。
实用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法学运动。
普通法最好被理解为一个旨在最大化社会财富的体系。
市场比政府更能有效分配资源,但它并不能完美替代所有政府职能。
法官不是道德哲学家,也不应该试图成为道德哲学家。
法律并非天空中无所不在的沉思存在,而是某个可识别的主权或准主权者的清晰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