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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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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孤独的人其实非常擅于思考。诚如「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所言,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而孤独者不需要跟人分享思考内容,所以能想得更深入,因此,我们这群孤独的人拥有不同于凡人的思维,不时会出现超乎常人的想法。
渡航
她们像夜空中的月亮,不论你走到哪里,她们就跟到哪里,但你无法触碰她们,也无法掌握距离感。光是打个招呼,就开始胡思乱想;彼此传封邮件,便感到心神不宁;接到对方来电的那一整天,都会对着来电纪录傻笑。不过我很清楚,那只是一种温柔。对我温柔的人也会对其他人温柔,我几乎要忘记这个道理。我并不迟钝,其实满敏感的,甚至到了过敏的地步。因为这个缘故,我才会出现过敏反应。我早已有过一次教训,训练有素的独行侠是不会重复被骗的。不管是别人猜拳猜输,玩处罚游戏来跟我告白;还是由女生代笔,让男生交给我的假情书,对我来说通通没用!我可是身经百战的强者!如果要比输,我肯定是最厉害的!一次又一次期待,一次又一次落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再抱持。
渡航
我讨厌温柔的女孩子。温柔的女孩子其实对所有人都温柔,我却会误以为只对我温柔,然后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双方都受到伤害。--所以我才讨厌温柔的女孩子。
渡航
法律其实是对人的最低道德要求,我们要宣布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但是在量刑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人性本身的软弱。
罗翔
在网络这个案例的背景中,人内心深处的种种幽暗的情绪都会被释放,人们会特别的习惯与好辩,会放纵自己好辩的,也会放纵自己无知的热情,我们都知道,无知者无畏,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说是拥有一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因为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就越绝对,因为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夜郎自大是无知者是好辩者的天性,人们经常会把观点的争论上升为语言的攻击,甚至把语言的攻击变成肉体的争斗,很多人经常会说,为什么网络喷子说话经常不讲逻辑?这个其实抓住问题的本质了,因为很多时候网络喷子是在吵架,吵架,要讲逻辑嘛,讲逻辑,那叫论证,吵架是不用讲逻辑的。所以当您遇到一个网络喷子,他不断地使用一些标语式的词汇,其实没有必要和他辩论的,因为你辩不赢的呀,你也不需要去辩,标语化的思维是最便捷的,因为标语化的思维是不需要需要思考的一个标语化思维的人,他其实已经中毒了他被蛊惑了,他已经缺乏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不要和他们去论证,不要和他们去辩论。
罗翔
我一直觉得我国的14岁这个年龄太低了,不满14岁的幼女,你的性自由是要受到限制的。法律在这个情况下其实限制了幼女的性自由,有为什么要限制性质你是为了保护你。所以法律像家长一样,要保护你的权利啊,那我个人觉得法律应该把这个年龄提到多少岁了,有必要提到18岁。
罗翔
当然有马上会有同学说老师你是不是矛盾的呀?我记得前段时间你说啊性同意能力是有上调的必要,这么刑事责任年龄有下调的必要,这不是互相矛盾吗?这并不矛盾,一个是攻击能力,一个是保护能力这一样吗?而且你会发现他被迫的哲学根据其实是一样的,如果你是乐观主义的态度,那你就认为孩子天性是纯良的,所以对孩子一定是改造,优于惩罚,那么对于这些孩子没有必要施加什么他还是个孩子,所以你就会认为当前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设置是合理的,而且如果你持乐观主义态度,你也会对人类的理性充满过高的期待,你会认为14岁到18岁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她应该拥有了完全的理性能力来安排自己性方面的自由,因为乐观主义一定会接受过大的自由力,但是各位一定要注意自由不受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而且各位想一想作为未成年的你真的有理性能力去决定性方面的自由吗?所以可能还是现实主义的做法更加合理,基于现实主义我们认为孩子内心也有幽暗的成分所以对他进行惩罚是有必要的,因此下调责任年龄是合理的。
罗翔
我非常喜欢一句话,纳尼亚传奇的作者cs.l路易斯那曾经说仁爱,必须生活在公正的土壤中,换言之,公正是和仁爱相对应的一种概念,离开了公证,仁爱就没有意义,那如果你现在离开了正义离开了有罪必罚,这样的一个基本的正义观点,你空谈人来这个仁爱就会变得像食人草一样。他是食人草,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她还顶着可爱的绿植的,这样的一个名声,但它其实是食人草,离开了公证仁爱就没有意义,离开了公证仁爱一定会导致人道主义的灾难。
罗翔
我们没有一个人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也没有一个人的人生剧本是你所选定的,我们无法决定出生、身高、智商、父母、家庭条件、贵人相助,人生能够决定的其实很少,也许连5%都到不了。很多人都会羡慕别人的剧本,但是没有必要去羡慕他人的剧本,我们最重要的是演好我们的剧本。
罗翔
人其实不需要被教导,人只需要被提醒。我们需要有一种声音不断提醒我们,行走在正道。我们生活在各种误解之中,但这本身就是人生常态。当我们认识到世界不完美,我们才有朝着完美前进的勇气。
罗翔
15·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其实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
罗翔
有钱能治愈一切自卑,光善良没有用,你得优秀。活着,就应该遇山开路,遇水架桥。其实,真正能让你好起来的只有自律和自信,没有人能阻止你变好,除了你自己。人生总会有不如意的时候,如果你只会在抱怨里挣扎,那么生活将永远一片黑暗。当你抛下自怨自艾,拾起自信和自律,会看到路就在脚下,希望就在前方。
罗翔
你注意观察你的周围,所有动不动就生气的人,没有一个是智者,生活过得一团糟。永远不要气愤,所有的气愤都是愚蠢的。高手心里只有一件事,就是解决问题,解决不了换办法再试,也不被情绪带偏。每一次坚持,都是在积累经验,充实心智。这种成熟的心态使他们更加能够应对问题,更加从容地解决困难。很多人觉得活得累,其实并非生活过于刻薄,而是你太容易被外界的氛围感染,被他人的情绪左右。
罗翔
人其实不可能真正的感动别人,只可能自己感动自己。
罗翔
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最高级的快乐。我们之所以读书、行路,其实就是希望我们能够不断地享受高级快乐。
罗翔
真正的智慧一定是否定性的,也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读书就是为了攀登智慧的阶梯。这其实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浅薄。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
罗翔
很多智力出众的人不一定有智慧,有很多智力发达的人,其实都非常愚味。
罗翔
如果我们只是通过阅读营造一个假想的世界,却不愿意走人收劉,〝真实的世界,并关心真实世界中他人真实的苦楚,那么,这种自我欺骗式的阅读,其实毫无意义。
罗翔
这种保护“弱者”的道义感是可贵的。但我看到的问题更可能出在这里,当我们在热诚或极力推进和保护一种权利,并认为是正义在手而大义凛然之际,我们必须注意我们是否会不留心地削弱了另一种同样应当得到重视和保护的权利,特别是那种不具有显著和直接物质收益的公民权利,那些并非某个人所独占的公民权利,例如言论自由权。我们必须平衡这类案件中所涉及的各种利益。确实,我们生活在一个对公民的权利保护日益增强、而且也必须目益增强的时代。但我们从来没有、也永远不可能生活在一个没有风险、没有错误的时代。既然有风险,要有代价,那么总是必须有人(而不论他是谁)来支付这些风险的代价。将这种代价通过法律转移由他人或社会来支付,也许是可以的,有时甚至是必要的(例如通过保险制度),但如果考虑到不同个人之间的不同权利的冲突,也许我们应当对在同情心或直觉冲动下作出的决断略加迟疑。我们不能因保护了一种权利而伤害甚或否定了其他的权利。这里的问题不是或不只是谁支付得起这个代价,而是由谁支付了这种代价之后对这个社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作为制度的法律就应起到这样的作用,防止我们由于一时冲动而做出一些貌似公正而其实未必恰当的傻事。
苏力
在《秋菊打官司》的纠纷中,当司法机关没有发现身体伤害时,正式法律就将这一纠纷推开;而一旦证实有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时,伴随的是法律上的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被认为是对此案的恰当、合理的解决办法,而没有给予秋菊所要求的说法。甚至这个正式的法律制度无法理解、也没有试图理解什么是秋菊要的“说法”。 必须注意,我说的是这个正式的法律制度,而不是这个制度中的运作者;我认为,其实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都知道秋菊的“说法”大致是什么,仅仅是因为这个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安排上没有这个“说法”的制度空间,因而就无法理解“说法”这一不合所谓的现代法制模式的请求。 换言之,只有符合这一法制模式的请求才构成诉讼请求,才能进入司法程序。在这里,制度的逻辑限制了一种人人知道的知识以及其他的可能性。如果不是将法制理想化、甚至乌托邦化的话,应当说,在这里,实际就是法治规则在统治,而不是人们以他的私人知识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裁决,即使这样的裁决是合乎情理的。
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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