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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
法律呢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这就意味着法律本身并非完美的公平和正义的化身,它只是朝着公平和正义的方向前进。这就是为什么形而上的正义观念依然是重要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所以法律解释必须要有道器两用的心性,才不会迷失在技术主义的丛林。我非常喜欢一个法学家的一段话,他说啥呢?他说:“对法律人而言,只有理想而没有技术,那可能是愚蠢的;只有技术而没有理想,那可能是罪恶的。”
罗翔
诚信的前提离不开人所持的有关正义的信念,不同的信念决定了人们不同的立命之法。
罗翔
当人们获得某种复仇的快感时,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离开了正当的程序,我们追逐正义的初衷是否会事与愿违呢?
罗翔
但是后期的犬儒主义却抛弃了对错的标准:没有崇高,也就没有卑下,没有正义,也就没有邪恶。愤世嫉俗变成了玩世不恭,对世俗的全盘否定变成了对世俗的照单全收。既然没有对错的标准,也就谈不上恬不知耻。
罗翔
鲁迅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理想主义者必须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否则理想很容易幻灭。人只有意识到荒诞才会向往圆满。没有圆满,荒诞也就毫无意义。把正义放在洞穴以外的理念世界,就可以容忍洞穴之内现象界的一切荒诞与不义,也能够让自己不至于成为荒诞的推手。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罗翔
很多人都说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但是它至少比无法等到的正义要强。人类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法制度必定存在瑕疵。
罗翔
个体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有许多隐秘的事情我们并不知晓,因此个人对于正义的理解一定是片面的。凭借个体对正义的有限理解去“匡扶正义”很有可能出现灾难性的后果。
罗翔
真正的榜样不在这台上,它在我们的内心,也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道德良知。良知才是最好的榜样。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而良知也是公平和正义的尺度。
罗翔
正义暂时看不见,不代表正义永远看不见;当下觉得没有意义,不代表就真的没有意义。每一个碎片最终都将拼成一张完整的图片,有一天,也许会有人给我们揭示所有碎片所指向的真正的意义。
罗翔
幽默不是为了幽默而幽默,而是为了让大家感受到背后故事的沉重,去向往光明和正义。看惯了黑夜的人不应该习惯黑夜,而是应该期待黑夜中的光明。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的生活本身就是幽默,但这种幽默啊,不是让我们彻底地去怀疑人生,而是让我们更加努力地去生活。
罗翔
古人云: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这符合我们有限的经验。这就是为什么在人类所有的美德中,勇敢从来都是稀缺的,邪恶往往不可一世。但是,我们仍然相信美德与正义的存在,一如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的台词中所说的:看见的不用相信,看不见的才需要相信。
罗翔
一般人之所以谴责不正义,并不是怕做不正义的事,而是怕吃不正义的亏。
罗翔
执法者自诩为正义的化身时,往往会忽略掉规则的限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程序往往比实体承载了更多的刑事正义。
罗翔
人们很容易在自己所看重的事情上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将自己幻化为正义的代表。
罗翔
人类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的司法制度只能寻找有限的正义,这种有限的正义之所以能够为人所尊重,就是因为它是通过正当程序所达至的正义 。 如果无视程序规则追求实体正义,也许在某个个案中会实现正义、却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每一个无辜公民都有可成为刑罚惩罚的对象,“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错杀千人由不放过一个”的惨剧就会不断重演。
罗翔
我一生从来不曾有过“恋爱至上”的看法。“真理至上”,“道德至上”,“正义至上”,这种种都应当作为立身的原则。恋爱不论在如何狂热的高潮阶段也不能侵犯这些原则。朋友也好,妻子也好,爱人也好,一遇到重大关头,与真理、道德、正义等等有关的问题,决不让步。
傅雷
即使在你认为更合理的社会中,认真而受到重视的实例也很少;反之在乌烟瘴气的场合,正义与真理得胜的事情也未始没有。你该记得一九五六至一九五七年间毛主席说过党员若欲坚持真理,必须准备经受折磨等等的话,可见他把事情看得多透彻多深刻。
傅雷
人没有苦闷,没有矛盾,就不会进步。有矛盾才会逼你解决矛盾,解决一次矛盾即往前迈进一步。到晚年矛盾减少,即是生命将要告终的表现。没有矛盾的一片恬静只是一个崇高的理想,真正实现的话并不是一个好现象。凭了修养的功夫所能达到的和平恬静只是极短暂的,比如浪潮的尖峰,一刹那就要过去的。或者理想的平和恬静乃是微波荡漾,有矛盾而不太尖锐,而且随时能解决的那种精神修养,可绝非一泓死水:一泓死水有什么可羡呢?我觉得倘若苦闷而不致陷入悲观厌世,有矛盾而能解决(至少在理论上认识上得到一个总结),那么苦闷与矛盾并不可怕。所要避免的乃是因苦闷而导致身心失常或者玩世不恭,变做游戏人生的态度。从另一角度看,最伤人的(对己对人,对小我与集体都有害的)乃是由passion [激情]出发的苦闷与矛盾,例如热衷名利而得不到名利的人,怀着野心而明明不能实现的人,经常忌妒别人、仇恨别人的人,那一类苦闷便是于己于人都有大害的。凡是从自卑感自溺狂等等来的苦闷对社会都是不利的,对自己也是致命伤。反之,倘是忧时忧国,不是为小我打算而是为了社会福利、人类前途而感到的苦闷,因为出发点是正义,是理想,是热爱,所以即有矛盾,对己对人都无害处,倒反能逼自己做出一些小小的贡献来。但此种苦闷也须用智慧来解决,至少在苦闷的时间不能忘了明哲的教训,才不至于转到悲观绝望,用灰色眼镜看事物,才能保持健康的心情继续在人生中奋斗——而唯有如此,自己的小我苦闷才能转化为一种活泼泼的力量而不仅仅成为愤世嫉俗的消极因素;因为愤世嫉俗并不能解决矛盾,也就不能使自己往前迈进一步。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我们不怕经常苦闷,经常矛盾,但必须不让这苦闷与矛盾妨碍我们愉快的心情。
傅雷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鲁迅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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