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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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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因为重要,因为不想失去。隐藏着,伪装着。正因如此才一定会失去。于是,就会悲叹起失去。悲叹起比起失去还是不要得到会更好。悲叹起如果离手之时会后悔到死的话,还是打一开始就放弃会更好。在变化的世界之中,不得不改变的关系大概是存在的。会破坏到无法再次取回的事物,也肯定是存在的。所以,无论谁都在说谎。
渡航
孤零零可以自傲的便是自己的深思。正常而言,原本用于对人关系的资源仅仅被用来面向自身的话,在自我检查与反省与后悔与妄想与想象与幻想的不断交替反复之后,最终达到思想与哲学程度的,毫无意义的强大思考能力。然后将其尽数消耗,对一切的可能性进行摸索,对考虑后得出的结论反向证明后进行否定。把在其中无法否定的结论,就如同为自我辩护一般的全力证明。批判他人与自我辩护才是我比企谷八幡的真正能力。只要不停地重复着这些,自然可以得出答案。如此简单罢了。
渡航
要是烦恼于人际关系的话,只要将其本身摧毁的话就没有可烦恼的事了,大家都变孤独的话,就不会有争吵与纷争了。
渡航
话说回来,现充还真是麻烦啊。所谓的朋友也不光只有好事,大概就连负面的东西也不得不共有吧。对了,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关系就需要献上所谓的牺牲品了吧。只是这种关系本身变成了问题滋生的温床。这样的话,就必须在这个关系本身上做文章了。
渡航
并不是说只有传达心意,将一切挑明就是真正正确的。无法踏出一步的关系。不被允许跨越底线的关系。不能原谅被践踏的关系。电视剧或是漫画总是描绘在着越线之后的happyend。然而,现实并非如此。是更加的残酷,和冷淡。重要的事物,是无法替代的。失去了无可替代的事物,就无法再次取得。
渡航
什么模棱两可的答案串通一气的关系.....这些都不需要明明知道没有那种事明明知道要是钻牛角尖的话就会落得一无所有的下场即便如此还是左思右想痛苦不堪不断挣扎...。
渡航
虽然是和自己没有关系的事情,在看到了之后就再也不能说自己不知道了。不过,还是什么都办不到。所以至少要怜悯一下。这种感情虽然美丽而崇高,同时也只看到过于丑陋的借口。这不过是我所憎恶的,存在与谎言满载的青春的延长线上的东西而已。
渡航
我一个关系也不动用,我也不屑于动用关系,这违背我作为律师的操守。
罗翔
老子认为“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是为人处世的至高境界。人应该像“道”那样,能够顿挫自身的坚锐而不受任何损害,能够化解各种纷扰而不感到劳累,能够含蓄光耀而不被污染,能够混同尘垢而不失其本真。他告诫人们,为了不让自己愚笨无知的一面完全地暴露在他人面前,就要学会含蓄一点;为了不让自己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变坏,就要学会宽容收敛一点。“收敛锋芒,解除纷乱,含敛光耀,混同尘埃。”这便是老子心中理想的人格特征。
罗翔
和光同尘”是为人处世的至高境界。人应该像“道”那样,能够顿挫自身的坚锐而不受任何损害,能够化解各种纷扰而不感到劳累,能够含蓄光耀而不被污染,能够混同尘垢而不失其本真。他告诫人们,为了不让自己愚笨无知的一面完全地暴露在他人面前,就要学会含蓄一点;为了不让自己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变坏,就要学会宽容收敛一点。“收敛锋芒,解除纷乱,含敛光耀,混同尘埃。”这便是老子心中理想的人格特征。
罗翔
中国当代的“许多实质性的变革,都是在正式的制度没有改、正式的‘名称’没有变的情况下,人们首先在事实上采取了与正式规则相冲突的行动,改变了事实上的行为约束化(behavior constraints),创造出了各种新的关系,使人们得以捕捉获利的机会”。
苏力
至少在这个「案件」中,正式法律制度的干预破坏了这种社会关系和这个社区中人们之间的默契和预期。似乎法律得到了执行,似乎公民权利得到了保障,似乎正义战胜了谬误,但秋菊和村长最终还得在这个村庄中生活。从理论上讲,他们还必须相互依赖,可是进过「局子」的村长和村长一家还能与秋菊一家保持那种关系吗?秋菊还能同村长保持那种尽管有磨擦、争执甚至打斗但仍能相互帮助的关系吗?我并不是说这种关系将永远破坏了,时间和另一个偶然的意外事件可能会恢复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毕竟要时间和机会。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他们的关系将是一种虽无争执但极为冷淡的关系。一个「伊甸园」失去了,能否回来,则难以预料。
苏力
因为在我看来,任何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根本目的都不应当是为了确立一种威权化的思想,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调整社会关系,使人们比较协调,达到一种制度上的正义。从这个角度看,界定权利和建立权利保护机制的权力应当是分散化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更多地考虑当事人的偏好,而不是依据一种令人怀疑的普遍永恒真理而加以中心化。
苏力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在中国的改革初期,法律相当简单,粗略,有时不仅难以执行,而且有时还没有财力,物力和人力来严格执行;在这种制度供给不足的条件下,为解决现实的急迫问题,各种法律规避的措施几乎不可避免,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制定法(法律和政策)的丰富充实和临时补给。因此,这种法律规避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的一个极其有效的方法。而且,其意义还在于,这是一种渐进式的制度创新,它同时起着打破旧体制,蜕化旧体制以及通过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理性选择而逐步形成新规则体系的作用。这使得改革的阻力相对减少,使人们的接受能力增加,用经济学的话语说,就是节省了改革的“交易成本”。从这一角度来看,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法律规避现象必然会增多,甚至必须增多。
苏力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或称对策论)中经常使用的一个理论分析模型。根据这一模型分析表明在多次博弈的前提下,博弃双方合作的收益大于不合作,合作将产生帕累托而双方不合作将得出纳什均衡。而合作之所以能,重要的一个条件是博弈双方的交流不存在隔阻,且交流双方的关系是反复博弈的而不是一次性的。
苏力
“由于种种因素,中国农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领域内是超越正式法律控制的,因为政府还不能提供足够的或对路的“法律”服务来保持这些社区的秩序。” “在秋菊的案件中,那种正式的法律干预,尽管似乎更符合那种被认为是普适且客观的权利观和权利保护,似乎是“与国际接轨”,但它不仅没有令当事人满意,而且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后果:损害了社区中原来存在的尽管有纠纷但仍能互助的社会关系,损害了社区中曾长期有效、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村民们仍将依赖的、看不见的社会关系网络。” 秋菊的行为违背了德克海姆所说的那种由“社会连带”(social solidarity)而产生的集体良知,她就会在无形中受到某种非正式的社会制裁:在一定期间内,她将在一定意义上被“流放”。
苏力
罗律师这事你一定要帮我好好弄,最好动用一切的关社会系,我说打住我一个关系都不动用。我也不屑于动用关系,这违背我作为律师的操守。
罗翔
其实是我让张三去偷东西,我就希望他被打,那李四定什么?他就打坏人嘛,该打对不对。但是张三被打跟我有没有关系?有。所以我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我利用了对方的正当防卫。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不正当行为中获利。
罗翔
人跟人的关系,就像存钱。你必须先存钱才能取钱。如果只取钱不存钱,这叫恶意透支,你的账户就破产了呀,所以如果你想从他人的身上支取感情。你首先要存入足够多的感情。
罗翔
在新的范式中,老的语汇、概念和实验彼此之间有一种新的关系。
托马斯·库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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