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emise of this book is that it is easier to recognize other people’s mistakes than our own.
这本书的前提是,识别别人的错误比识别自己的错误更容易。
作家的生活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我对书感兴趣。
我不是女权主义者。我向男性致敬,我爱男人。我赞美美国男性文化,啤酒,酒吧和肌肉车。
释义:能认清时代潮流的人才是俊杰,懂得随机应变的人方为英豪。